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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湖北省2万余户小微企业减税4.4亿元

    信息发布者:木兰湖雷均
    2017-06-29 14:40:35    来源: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   转载

    “税收优惠的年应纳税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后,按2016年利润测算,公司可少交所得税59822元。”6月23日,武汉欣益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,公司每年应纳税所得额都在30万元到50万元之间,年年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“失之交臂”,这次减免政策扩围,终于享受到了税收优惠。

    省国税局、省地税局联合发布消息,即日起落实新增减税政策,涉及1项简并增值税税率新政、4项所得税新政、6项税收优惠延长政策,其中4项新增所得税政策为首次执行。

    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性质和成立时间不同,分别由国税局和地税局管辖。省国税局按照去年企业实现利润情况统计,全省国税部门管理的纳税人中,将有2万户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—50万元之间,可获得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约3.54亿元。

    省地税局测算,2016年全省地税管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28756户,减免所得税优惠2.58亿元。此次提高减半征税的范围,30万元至50万元的企业达1507户,将增加减免税额近9000万元。

    省税务系统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减税措施的享受主体涵盖面很宽,不仅包括企业,也包括满足条件的天使投资个人及购买商业健康险的个人。减税政策全部到位后,将会显著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,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,切实增强广大纳税人的获得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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